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:6:30-19:30 周日至周日 :8:30-17:30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:0512--63325285 张经理:18014896626 QQ:1114998092 传真:0512-63323108 邮编:215217 网址:www.kepengkeji.com 地址:苏州市吴江区屯村东路260号 |
烘干设备简要合同范本浏览数:255次
苏州柯鹏电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甲方: (甲方) 合同编号:KP 2010-37 签订地点: 吴江同里 乙方: 苏州柯鹏电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(乙方) 签定时间: 2010-5-6
第一条:标的、数量、名称、金额、价款及交(提)时间:
第一条:依照报价单及设备参数为验收标准!! 第二条:设备的安装,调试及使用培训 乙方负责电话,或到现场指导设备的安装,调试,直至甲方相关技术人员掌握为止。 第三条:质量要求,技术支持,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质量要求:乙方保证甲方所购产品能够正常使用。 技术支持:若甲方对设备有其它使用技术上的要求,乙方愿意通过电话,传 真或邮件等方式及时对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指导。 质量负责:保修壹年,人为因素除外,保证期自双方签署合同设备到贵公司,拾天后生效。若设备发生故障,乙方会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做出回应,提供设备所需的零部件。 第四条:交货方式,运输方式,到货地点及费用承担 到货地点:廣東深圳市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上南黃埔埔崗三路5號一樓東面 第五条:交货时间:甲乙双方合同签署生效后,乙方收到预付款12个工作日内发货。 第六条:包装要求 包装保证产品质量,不受潮,不丢失。 包装费用:包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:验收标准,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采用外观检查设备外部完好无锈蚀破(缺)损;设备资料完整,能满足设备规格要求;试运行检验。 甲方如有异议应在到货十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,乙方会在收到异议后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,否则视为甲方默认产品质量没有问题。 第八条:结算方式,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以 预付款电汇, 合同签订后支付40%预付款即:捌仟肆佰元整(¥:);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生产12个工作日发货。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设备的其余尾款,我公司开据17%增值税发票。 第九条: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,应提前和甲方沟通协商。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或接货人的,乙方负责运角合同的到货地点 非乙方原因甲方中途退货,应向乙方偿付退货的部分货款的5%伪偿金 若甲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结清合同尾款,烘箱所有权归乙方所有,乙方有权自行处理烘箱。 第十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,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 订地法院裁决。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日期,条件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,传真件径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有效期壹年。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,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签补充协议,径双方认可,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PS: 收到合同后,请确认盖章后回传! |